苏宁云台商家品牌管理规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苏宁云台商家品牌管理,指导商家新增、变更品牌信息,确保品牌信息真实性和品牌合规性,根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苏宁云台违规行为及处理细则》,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品牌类型】根据经营品牌的品牌方(品牌权利人)与商家是否一致,分为自有品牌和代理品牌。
品牌方和商家一致,则该品牌为自有品牌;如品牌方和商家不一致,需要商家取得品牌方直接或间接授权方可经营的,则该品牌为代理品牌。
第三条【商标类型】根据商标已经申请注册是否取得商标证,可以将商标划分为“R标”和“TM标”。
“R标”是指已经取得国家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的已注册商标;“TM标”是指虽已申请注册但国家商标局仅颁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商标”。
第四条【管理要求】 商家新增、变更品牌信息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按照苏宁云台系统设置要求填写品牌信息;
2、提供的品牌资质或品牌授权资质等材料应真实、完整;
3、其他苏宁云台因品牌管理需要而做出的其他要求。
商家品牌信息如不符合上述任一项要求的,苏宁云台将会驳回该品牌新增、变更申请。
第五条【注意事项】商家新增、变更品牌信息时,根据商标类型不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R标”
1、商家根据系统设置填写商标信息时,商标信息应与商标注册证上载有信息保持一致,上传的品牌资质应真实、有效、清晰;
2、如该商标为代理品牌时,商家还需提供完整的商标授权资质材料,授权资质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
商家应确保苏宁云台能够根据提供的授权资质材料能够追溯到品牌方。
(二)“TM标”
1、如TM标为自有品牌,则商户需根据系统设置要求如实填写商标信息,商标信息应与“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上载有信息保持一致,上传的受理通知书应真实、有效、清晰;
2、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品牌的TM标经营申请,知名度较大或经苏宁云台书面同意经营的除外,TM商标仅限一级代理;
3、TM标申请经营时间应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颁发三个月以后;
4、TM标填写的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晚于次年12月31日。
第六条【违规处理】商家在品牌新增、变更过程中,如有违规情形的,苏宁云台有权对商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1、商家商标信息填写不符合第五条任一款项的,苏宁云台均将拒绝该品牌经营申请;
2、商家提供的品牌资质或授权资质涉嫌作假的,苏宁云台将根据《苏宁云台违规行为及处理细则》中“提供虚假资质”条款处理。
【发布方】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月4日
【生效时间】2016年8月1日
【说明】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