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一、具体解读包括:
1、2018年10月1日起(含10月1日),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应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即SC+14位阿拉伯数字。
2、2018年10月1日之前生产的带有“QS”标志包装或标签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二、自查整治
1、 请商家对商品标签、包装合规性进行自查,不符合要求商品不得销售。
2、 请商家对商品页面合规性进行自查,及时调整页面描述信息。
3、 自2018年10月1日起,京东将对食品类商品进行巡检抽查,如发现不合规商品将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合规合法经营是商家和京东一起长远发展的基础,感谢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